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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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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 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

  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

  统一,于表演的题材相协调。

  (3)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

  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课本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茂,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

  个性,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和教育

  意义。

  (5)器乐演奏:演奏技法熟练,对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对作

  品的诠释得当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6)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

  达作品的思想内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

  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分(满分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

  值保留一位小数。

  2、总分统计时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根据得分取前六名,学校节目不评分。

  评委老师:胡小瑜、冯继军、冯进、黄蓉、安莹

  总分:李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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