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订。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支付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根据相关规定,计算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截止时间为满一年的前一日。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也有相应规定。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至时间为满一年的前一日。
拓展延伸
雇佣关系中未签合同的法律后果与赔偿
雇佣关系中,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将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与赔偿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签订合同的雇佣关系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费用。此外,未签订合同还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使劳动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建议雇主与雇员在雇佣关系开始时明确签订合同,以避免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将产生法律后果与赔偿问题。雇主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损失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同时,未签订合同也会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建议双方在雇佣开始时明确签订合同,以避免法律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